执行党的决定,,,,,服从组织分配,,,,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。。。。。不落实组织决定属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。。。。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十八条、第七十九条对不落实组织决定行为列出负面清单,,,,,作出处分规定——
1. 拒不执行、擅自改变上级组织决定
《条例》第七十八条规定,,,,,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,,,,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,,,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;;;;;;;情节严重的,,,,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。。。。
党章第十六条规定,,,,,“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。。。。。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,,,,可以请求改变;;;;;;;;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,,,,,下级组织必须执行,,,,,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,,,,,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”。。。。。这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重要要求,,,,,应不折不扣贯彻执行。。。。。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,,,,,是缺乏组织纪律性的表现,,,,,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。。。。。
本条是对下级党组织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情形的规定,,,,,如果是党员个人有这种行为,,,,,应依据《条例》第七十七条、第七十九条追究纪律责任。。。。。
2. 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决定
《条例》第七十九条分两款对此作出规定: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、调动、交流等决定的,,,,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;;;;;;;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,,,,,拒不执行党组织上述决定的,,,,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。。。。
党章第三条规定,,,,,“执行党的决定,,,,,服从组织分配,,,,,积极完成党的任务”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。。。。。执纪监督中发现,,,,,有的党员、干部缺乏组织观念,,,,,不愿意离开熟悉的工作生活环境,,,,,因而不执行组织的调动决定;;;;;;;;有的认为新的工作岗位、分工与原岗位、分工相比,,,,,工作挑战大,,,,,因而不执行组织的分配、交流决定等。。。。。党组织对党员、干部作出的分配、调动、交流决定,,,,,是以党的事业为重,,,,,从大局出发作出的决定。。。。。在面对组织安排时,,,,,广大党员、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,,,,,正确对待进退留转,,,,,服从组织决定,,,,,决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、不服从组织安排。。。。。
党员、干部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,,,,,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、调动、交流决定,,,,,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,,,,,给党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,,,,,因此条例对这种违纪情形规定了更重的处分档次。。。。。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,,,,,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,,,,,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时期或情况。。。。。